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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看到一家公司的钢材相对便宜,所以我出价购买。后来,我撤回了提议。撤回要约和要约同时到达是否视为撤回?

2021-10-08 15:3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为了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保护要约人的利益,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交易信息明确,对象明确,旨在达成合同效果且愿意受其要约约束的一种意思表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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