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是上诉期满时。一审宣判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书自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后生效。一审判决后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时间待定。二审判决书自送达时生效。
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是上诉期满时。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来执行。对于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由监狱来执行;被判处拘役的,则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判决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
2.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
3.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4.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