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

2020-01-14 16: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绩效考核一般是一家企业或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的管理手段措施之一,一方面能够优化企业的内部人员结构,另一方面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那么大家知道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

  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  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

  二、定义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  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四、考核内容

  第六条  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七条  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八、考核结果

  第八条  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九条  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十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制定试用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一定要遵循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原则。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