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劳动法。我在以前工作的单位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我现在不在那里工作。现在他不付我钱了。当我在那里工作时,我工作12个小时。新年上班时我没有相应的工资。我想尽快拿到我的工资。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2020-10-12 13:21:5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等等
  • 员工工作一天,那么就应当得到一天的工资,如果还没有工作,到一周的时间就辞职的话,员工就应当获得这一周的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个人合伙合同,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各方都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伙协议,给合伙事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就需要结合协议内容确定
  • 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应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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