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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装修公司签了一份装修合同。合同规定,如果我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我还需要在不开工的情况下向装修公司支付10%的违约金。这个条款合理吗?(我已经付了20%的定金)

2022-04-08 16: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约定违约金也是一种附条件合同,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条款就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一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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