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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

2019-08-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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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店面出租时,是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是比较详细的,包括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等情况。那么,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呢?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呢?店面租赁合同注意要点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

  1、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2、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4、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三、店面租赁合同注意要点是什么?

  1、格式条款的效力

  采用格式条款须尽提示义务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通常合理的提示方式可以采用字体下划线、加粗、加大、标红等。

  2、格式条款提供方未经提示义务的后果

  (1)可要求撤销格式条款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并具有《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若未尽提示义务,合同相对方具有法定的撤销权,即合同相对方有权选择是否对认为于己不公的条款进行撤销。作为一种形成权,该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应当遵循《合同法》第55条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格式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司法解释,未尽提示义务并非一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导致格式条款无效的核心原因是“法定无效”、“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这几种情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店面出租违约责任及赔偿是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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