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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由于一些特殊的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租房,与房东的多次谈判均告失败

医疗事故纠纷
2020-12-25 19:0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
    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
    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 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该重新签订协议或增加补充协议。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正式续约,只是双方都自动履行:出租人不要求承租人腾房,承租人继续按原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也照收不误。
    表面看没什么问题,但双方关系的性质就已经发生变更了。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个人房屋租赁发票,  
    一、个人房屋租赁发票  
    1、房租发票收款人跟付款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按税法的规定,发票是由收款方来开具的。在地税代开,需要交税带现金,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带上房东本人,营业执照。  
    2、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3、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办理个人房屋租赁发票手续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  
    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5、出租人人名章或出租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出租人或经办人签字,在每页的右下角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日期。  
    7、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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