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嗯,我们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到期日为5月17日。租金每半年付一次。租金到期日为2016年11月底。因为房客欠别人钱,别人来收债。为了避免负债,他在八月份逃跑了,但房子里的一切都还在。现在收债人找不到欠债的房客,我们去找房东,让他打开房客的房门。我们说我们没有出租房子的钥匙。另一方说,如果我们见到房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如果承租人在这段时间内搬走了房子里的东西,我们会让房东负责,在房子被拆除之前,我们不允许把房子租给其他人,他们说他们会在12月初之前到他的房子里搬走他的东西。到12月初,只有租金到期,但合同尚未到期。如果收债人来搬动房客的东西,房东应该负责吗?如何处理它

2。如果收债人因为找不到欠债的房客而依赖我们的房东,他该怎么办?

2022-12-29 15:1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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