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咨询

你好律师,我在租赁合同的收货人栏签了字,没有和承租人签,但是出租人把我列为第二被告。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1-30 19:1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法律上讲,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是公司的,公司对其有处分权。不能因为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就否认了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本身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是有效的。即使合同无效获具有可以撤销的情形,也是应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程序依法解决。
    如果合同有效,则解除合同肯定涉及到赔偿问题。不过,从你所说的情况看,100万肯定讹人了。至于损失赔偿多少,告诉你:实际损失赔偿原则,即事实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详细内容可见租房协议书样本。
    租房协议书在网络上面有很多的模板,可以进行参考,按照你们之间的具体情况充实协议的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 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