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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职务清偿顺序

2019-09-16 13: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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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就容易破产。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企业破产职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重整需要多久?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给多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企业破产职务清偿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企业破产重整需要多久

  如果企业发生经营困难的,想要破产重整的,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

  1、企业和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2、人民法院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三个月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3、表决通过,十日内企业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4、法院收到申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给多少

  根据国发(1997)10 号文的规定,除了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破产企业的破产外,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不由企业负担,而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所以它不像职工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及其他债权一样要由破产企业来负担;而且职工安置费并不是都作为安置费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的,而是会用于转业培训、介绍就业、发放基本生活费等等就业安置用途。所以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费并不从企业破产财产的变卖中来支付,因而也就不会和企业的破产债权人的利益存在冲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破产职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重整需要多久、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给多少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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