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咨询

如果公公的宅基地被拆了,他女儿有权利分吗?

2021-03-28 15:12: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确权证)可以过户给当事人的女儿,前提是家族成员协商一致,并符合如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 也就是说,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个人所有,只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是父母去世后留下的个人财产,而宅基地不是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只有使用的权利,不能留给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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