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最快六十天内可以领取。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办理身份证需要带本人的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回执、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身份证最快六十天内可以领取。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每一个人只能拥有、使用唯一的一个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