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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办法解读

2019-04-01 16: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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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国与国之间接轨也是越来越频繁,当然如果有存在经济贸易的行为肯定是不能和在国内一样进行的。如果想要把国内的东西销往国外,为了税收杠杆奖励出口会有一些商品不收税。那么关于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办法解读?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办法解读

  ①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货物,其出口退税率全部提高至16%;

  ②一部分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出口货物,其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办法解读

  ③现行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货物,其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其中一部分提高至13%;④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货物,其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其中一部分提高至10%;

  ⑤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

  ⑥进一步简化税制,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

  二、出口退税的特点

  1、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2、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3、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

  三、办理出口退税注意四个时限

  一是“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办法解读、出口退税的特点以及办理出口退税注意四个时限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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