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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对保函有什么影响

2018-08-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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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但有时申请人与其合同相对人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那么,这会对保函产生什么影响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合同效力待定对保函有什么影响

  保函就是经济赔偿的保证书,但是要想获得经济赔偿的前提是合同效力具有法律效应,是有效的。

  1、见索即付保函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第2条规定:见索即保函“意指任何保证、担保或其它付款承诺,这些保证、担保或付款承诺是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它组织或个人出具的,以书面形式表示在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文件(诸如:工艺师或工程师出具的证明书、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定书)时,承担付款责任的承诺文件。

  据此,见索即付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一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所以,这种保函又称无条件保函。

  2、有条件保函

  有条件保函是指保证人向受益人付款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符合保函规定的条件下,保证人才予付款。可见有条件保函的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附属的付款责任。

  二、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设立这一不确定状态,目的是使当事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使原本不能生效的合同尽快生效,以实践合同法尽量成就交易、鼓励交易的基本原则。

  当然,从加速社会财富流转、促使不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和稳定的原则出发,合同效力待定的时间不可能很长,效力待定也不可能是合同效力的最后状态。无论如何,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要么归于有效,要么归于无效,没有第三种状态。

  合同效力待定对保函有着很大的影响;保函就是经济赔偿的保证书,但是要想获得经济赔偿的前提是合同效力具有法律效应,是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对保函有什么影响,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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