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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2021-01-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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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土地不是国家所有的,就是集体组织所有的,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该使用权可以转让。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商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承包土地位于文山的集体土地转让给乙方,面积为_____。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甲方土地转让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余款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小写人民币:____元),于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协助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证全部手续。并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均属违约,除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甲方必须保证土地使用权产权清晰及土地界线无争议的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如因政府部门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政府征用该土地的,所有补得的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任何人不得干涉。

  4、甲方必须保证不得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告诉他人,导致乙方无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同属于违约。

  5、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全部付清给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同属于违约。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条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二、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补充说明:“项目收购获取土地的方式”属于转让的范畴,具体内涵是通过收购项目公司的股份达到获得项目公司所拥有土地的目的。

  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

  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权方法进行保护。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

  土地使用权确认的确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拥有行政裁决权,对有关土地权属等争议,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个人或者组织都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该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签订转让协议即可。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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