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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执行不了怎么办

2020-11-1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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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民事判决书,败诉方可以主动积极的履行,如果拒绝履行的,那么胜诉方可以强制要求履行,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履行判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判决执行不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判决执行不了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1、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民事判决执行不了怎么办

  二、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

  (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

  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规定。最后,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执行人员在采取执行措施以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只有在其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

  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三)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五)协助执行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民事判决书效力期限

  自判决书生效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事判决书下达后,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判决执行不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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