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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

2019-12-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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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向法院进行起诉时,一般是要先交案件受理费的,法院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审判。那么,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呢?离婚官司诉讼费谁付是如何规定的呢?诉讼费包括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

  一、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

  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

  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如是调解结案,诉讼费由双方自愿承担一定比例。

  民事案件,表的1万元内,诉讼费不超过50元。

  如有特殊困难,或未某些弱势群体,可以减免。需要申请人写申请,院长批复。

  不管一审、二审还是重审,诉讼费都是由起诉方预交。

  二、离婚官司诉讼费谁付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费包括哪些?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法院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起诉方预交的,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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