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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

2019-08-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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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是要交法院诉讼费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起诉时首先要交的是案件受理费。那么,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案件受理费包括哪些呢?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

  一、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这一行政诉讼费用分担原则既适用于一审程序,也适用于二审程序。必须指出的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只限于案件的受理费,而不包括其他诉讼费用。其他诉讼费用由法院按实际支出决定收取。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1、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3、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费用并不是由败诉当事人承担,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规定。具体包括:原告承担、被申请人承担、当事人自行负担。

  原告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于原告主动撤诉而法院许可的情况。这里的“主动撤诉”不包括原告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诉的情况。

  1、撤诉案件的受理费用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被申请人承担诉讼费用适用于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申请执行的案件;

  3、当事人自行负担的费用主要是指当事人因本人的诉讼行为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不论当事人是否败诉,此诉讼行为支出的所有费用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哪些?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当然,由败诉方承担的诉讼费用,只限于案件的受理费,而不包括其他诉讼费用。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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