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退费时间最迟不能超过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法院退诉讼费流程是联系与法官联系退费事宜、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领取退费通知单和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法院退诉讼费流程如下:
1.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
2.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
3.从承办法院领取退费通知单;
4.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
法院退诉讼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退费申请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签字);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发回重审案件又上诉申请退费的,还需提供原审人民法院的第二次一审文书复印件);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退费收据(申请人财务开具,注明退费数额,盖财务章);
8.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名称;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退费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电话。
找法网提示您,自然人申请退费,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码,开户行名称,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