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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可以再获得工

2022-07-24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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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是各有区别,工伤保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民事损害赔偿则适用过错原则。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还可以再获得工伤补偿,两者是不冲突的。


  一、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在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

  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大家,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发生竞合,受害者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得到不同的救济。这个规定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得到“双份赔偿”,这是对合法劳动关系的有利保护。

  二、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可以再获得工伤补偿吗?

  工伤保险民事赔偿了可以再获得工伤补偿。遭第三人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被第三人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之后,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的其他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的其他法律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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