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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2019-06-2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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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以外,为纠纷当时任提供了另外一条自主、便捷的解决纠纷的途径,那就是仲裁。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终局裁决可以撤销吗?不服一裁终局裁决如何救济?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一、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双方没有申请中院撤销裁决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则过了30天就生效了,裁决书中履行期届满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终局裁决可以撤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服一裁终局裁决如何救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一裁终局制度的同时,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规定了不同的救济途径:对于劳动者保护更周密,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享有起诉权,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对于用人单位救济途径限制较严格,用人单位只能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伪造证据、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作出“终局裁决”时,会在裁决正文部分注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救济途径,当事人要按照规定及时救济。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在三十日内企业没有向中法申请撤消裁决,那么三十日后可以申请。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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