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早已下发数日,公安部门才规定人们到她们特定的医院门诊专家会诊,它是为何?被告方的伤势还未作出一切评定,就下发行政部门处罚通知书,那样的作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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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直接损失赔偿;
间接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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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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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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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