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对方是军嫂破坏军婚罪不成立,构成破坏军婚罪要求犯罪分子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破坏军婚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知道对方是军嫂的,一般破坏军婚罪不成立,涉及到犯罪分子破坏军婚的行为,一般是当事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情况,如果并不知情的,那么是不构成犯罪的情况的。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因为是不知道的情况导致的,因此一般不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破坏军婚会构成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
(1)行为人违反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找法网提醒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