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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补发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19-11-0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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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金一直都是很多朋友比较关心的话题,毕竟它的领取的金额会直接影响到我们退休以后的晚年生活质量。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退休金补发时间是怎样规定的?退休工资怎么算?如何办理退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退休金补发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退休金补发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二、退休工资怎么算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退休工资由两部分组成: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三、如何办理退休

  提前退休所需手续:

  1、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2、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3、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所需其他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5、属独生子女家庭的,还须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加盖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公章);

  6、本人《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

  7、个人缴费凭证,如邮局代扣存折;

  8、由本人填写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职)申报表》(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综上所述,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退休金补发时间的规定是:每个月按照要求补发,直至去世为止。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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