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一般在出院后伤情较稳定时可以鉴定。伤残鉴定的标准根据具体的受伤程度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十级伤残是最轻微的。伤残鉴定如果是工伤的,应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
伤残鉴定标准包括: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做伤残鉴定的地址是:
1.交通事故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2.工伤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3.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属于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