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咨询

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五年多了。该公司将于今年10月底迁至一家新工厂。地址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大约12公里远。我在这里旧工厂工作的合同到2021年1月。我计划不去新工厂工作。公司搬迁后我会得到任何补偿吗?

2020-01-01 17:4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首先在迁入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再到原注册地办理迁出手续,手续办理结束之后等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变更。若税务局不属于原注册地的管理范围,查明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后,再办理迁出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为准,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
    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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