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5年以上,今年的公司计划在10月末搬迁新工厂。 地址是同一个市的不同地区,距离是12公里左右吧。 在这家老工厂工作的合同到2021年1月为止,打算在新工厂工作,公司搬迁的本人有什么可以吃的吗

2020-02-27 07:3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职工社保账户在全市范围内是共享的,故不论到企业搬迁前还是搬迁后的所在地社保管理机关去投诉都是可以受理的。公司地址变迁原社保年限不会发生变化,仍然依原来的标准购买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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