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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

2021-06-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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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案件当中,管辖权有异议的,一定要在提交答辩状之前进行申请,过了这个时间期限,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管辖权异议是要递交起诉状的,起诉状只要明确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内容就可以,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那么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因此,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为:

  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

  2、法院受理并审查;

  3、作出裁定;

  4、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

  5、等待上诉裁定结果。

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

  二、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三、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裁决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对申请人提起职能管辖权异议的,不涉及到法院的,正在进行管辖的侦查机关将此异议移交同级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同级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为了保证诉讼的及时性,防止诉讼的过分拖延,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保证诉讼的效率,认可并决定移送案件或驳回异议的裁定书应该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上诉。而且同级法院审查期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必须履行特定的手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的法律知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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