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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

2021-07-0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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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需要在答辩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法院收到后,需要认真进行审查,然后才能继续下一步的审理。那么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

  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

  二、管辖权异议的最长审理时间

  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4、上诉审。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59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始终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因而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几份的法律知识,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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