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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2019-05-28 16: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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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由于欠薪,裁员引发的劳动纠纷的例子很多,不过劳动者大可放心的自主去申请劳动仲裁。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劳动仲裁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二、劳动仲裁费用标准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三、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

  1、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2、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受理在中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劳动仲裁费用标准、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的相关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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