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程序咨询

经过10年的工作,公司最近不好辞职,没有补贴,我该怎么办?(我有点特别,公司总部在外地,青岛只是一个办公室,我只是不容易评估工资,所以只有保险,维修机械销售配件利润是我的,每个月7000元,我可以申请这样的劳动仲裁情况!

仲裁
2020-11-26 20: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除存在工伤的情况下,任何情况下自己辞职都没有补偿或赔偿。
  •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的,除非以单位违法为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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