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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保证书怎么写

2021-09-1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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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书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承诺文书,承诺某一件事情的发生或者不发生,在借款关系,还款保证书就相当于借条的存在。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还款保证书怎么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还款保证书怎么写

  借款方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出借方______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为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约定归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方郑重承诺如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所有欠款全部还给出借方。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欠款,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出借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二、借款的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三、借款的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6月25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的,那么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写借条,也就是还款保证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还款保证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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