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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最新的《公司法》中,董事会决定了哪些事项?股东大会决定哪些事项?每次通过的比例是多少?

其它
2022-05-24 09: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事项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包括: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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