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

2021-06-3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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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是作为市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能够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清楚认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那么,以下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的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

一、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与像权、名誉权、荣普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什么是人格权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公民的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法人的人身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三、人格权的特征

1、主体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法学学术的现实意义上,个体人格权与群体人格权分离并缜密剖析,个人与公民的人格权概念区分和个人与法人的人格权区分,他们在实质意义上没有平等性。具体人格权应该从具体法律细则中探究或加以评测,而不能从抽象且不具体的人格权独立、自由和尊严加以掩饰,这样只会将现实法律与人格权疏远,并且加剧社会个人主义彰显和罪责形态的意识出现,事实上,人格权的实质并不能以高度概括和以"独立自由尊严"的幌子的形式出现。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人格权法需要在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大胆加以修饰、诠释以及表达。而从法学角度,人格权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体形式加以阐述,人格权法的权力标的的本质应该是侵权法主体中的群众和个体,以正向推动的条文需求及完善目的而加以诠释和阐述是大势所趋。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在如今社会上,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合同更加规范性。我们都知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双方意见达成后,终止合同。让市场交易更具有安全性。以上内容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我国的人格权有哪些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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