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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病了。单位想解雇我。这合法吗?

2022-07-21 09:1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但劳动者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在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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