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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是否无效

2022-08-26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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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那么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

买卖拆迁安置房合同是否无效,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当事人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上述费用是应当由买房人缴纳的。

  卖房人则需要缴纳交易费(3元/平方米)、房产证未满5年的,应缴纳营业税(差价*5.5%)、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注意了,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三、安置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安置协议丢了要补办的话可以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去复印时需要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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