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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2018-08-15 10: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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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可分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修建的配套或配购商品房和因房产开发等因素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为拆迁户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这些安置房买卖要注意什么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安置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二、新措施可规避风险

  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推出后,可最大限度上规避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据汪福忠介绍,由于安置房是政府作为市民房产被拆迁后的补偿形式,所以其和一般的商品房有很多的不同点,同时也会受更多的政策所约束。这样一来,买卖此类房产,其纠纷就不可避免地多于一般的买卖行为,而这已在前几年的市区楼市中得到体现。同时,由于安置房买卖大多是权属并不是很明确的,在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其后续手续通常还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原来如“房价上涨后,出售方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办理委托公证,也不协助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致使申请人无法取得该房的产权证,要另外加钱才肯配合办理;而与此同时,此前由于扣款押在买方,结算后有多余的房款,买方也经常出现推诿的现象,致使卖方拿不到应得的房款”等现象,双方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办理委托公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等房产交易程序上。而此次新措施出台后,买卖双方的交易程序可得到保证,其风险可最大限度地避免。

  以上就是安置房买卖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小编提醒的是,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信息,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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