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制度通过实行一系列规范尽可能避免交易的风险;交易的委托、报价申请、成交确认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办券商代为代理。许多人知道了交易需要委托,但很多人并不知道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那么,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
新三板交易委托包括三个方面,即委托种类、委托数量限制和委托时间。
1、委托种类: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
2、委托数量限制: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投资者在递交卖出委托时,应保证有足额的股份余额,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3、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二、新三板成交方式
1、成交确认委托配对原则: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买卖双方向报价系统递交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包括交易款项及相关税费)和股份,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2、成交价格: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新三板交易如何委托,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