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咨询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2年。我从来没有在星期天得到加班费。此外,公司将要离开。我不想去那里。我可以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吗?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24 10:1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主观恶意不支付加班费,则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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