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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我作为合同工进入工厂。合同期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即我于2014年12月3日成为正式员工。然而,公司在12月份没有给我加薪,而是等到了1月份。这合法吗?如果我等到一月份全厂调整我的工资,也就是说,我的试用期已经超过了六个月。我说得对吗?

2022-12-18 0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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