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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2016年9月,我在我们镇的一家砖厂开了30000块砖。价格为0.265元,共计7950元。我付了全额。但在17岁的10月,我想用砖头盖房子。我去他们工厂拉砖头。结果,他们的老板拒绝解雇他们。他说他想弥补价差,每块砖付了0.5元。请问他们是否违反了合同法,我想退款,我心情不好。我心情不好。

消费者维权
2022-07-12 09:48: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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