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咨询

我在上海买了一栋房子。根据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我在63个月内符合60个月的缴费记录。现在发现我有3个月个人所得税的补缴记录和1个月个人所得税的断开记录。但是,我平时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公司没有通知我就自己交了税,而且补缴是后来进行的,所以我现在不能买房。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我是在销售中心和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我可以买房后才签订合同的。现在人们发现我买不起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个人所得税补缴情况,或者如果销售中心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我应该如何处理

2022-07-26 08:1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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