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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是什么?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

2020-03-03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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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到大家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愈发普遍,往往涉及到的金额也越大,但是也会由于借据或者借款合同的不正确导致纠纷的产生。那么大家知道借据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借据是什么?

  借据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据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在打借据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据加以固定。借据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据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

借据是什么?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

  二、借款合同怎么写有效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必是有效的。但下列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6%利率从银行贷款,再以年10%的利率转借给他人,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银行贷出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10%利率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再以年15%的利率转借给他人,赚取息差,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其单位职工集资来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例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举债的,该借款合同无效。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例如:因非法男女关系而发生的“包养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即使以借款合同、保证书、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债务人所确认,但该债权债务关系无效。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借据是什么”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借据就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相关的借款书面凭证。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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