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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和借款合同有何联系?

2020-03-0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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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看,如果借条并未标注还款日期,一般是由还款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对于借款合同更多的可以从约定,没有就从法律规定。那么大家知道借据和借款合同有何联系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借据和借款合同有何联系

借据和借款合同有何联系?

  借款合同和借借据看着像,但不一样。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也叫“借条”,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

  不管哪种形式的借款文书,都应该及时偿还。借据在债权人手中,往往认为债务人没有偿还该笔债务。借款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仅仅凭借合同还不能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债务人超过借据上的偿还时间而没有偿还时,构成违约。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合同成立和履行相互分离,比如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中较常采用借据,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为出借人出具借据,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债权人持有“借据”来证明借款已交付债务人、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债务人超出借据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等主张,可以成立,尽到了证明责任,达到了自己应达到的证明标准。但是否据此定案,还应经质证和允许对方提出抗辩。但是,债权人不能用持有“借款合同”去有效证明借款已交付债务人、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债务人超出借据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等主张。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借据和借款合同有何联系”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二者虽然存在区别,但是共同的联系都是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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