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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2018-08-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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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民事诉讼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其管辖权如何确定?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大家看认真看哦。

  一、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情形下,民事诉讼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诉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管辖权须知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三、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实际上也是赋予行政机关在处罚管辖上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适应各种错综复杂的处罚情况。它对解决目前处罚管辖存在的重复管辖或者空白等问题很有意义。

  上级机关指定一级机关对某一处罚行使管辖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具有行政行为一般特点,适用行政行为的一般规则,因此,指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按行政行为的程序作出指定的决定。也就说,上级机关行使指定权时,要依法作出指定决定,制作指定决定书。否则,难以分清决定者与被指定者的责任,也使被指定者行使管辖权失去法定依据。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看完后对“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这一问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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