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咨询

3年以前醉酒驾驶开摩托碰伤一人,伤员医药费已我来结清,住院后3000赔付,那时候交警队不审结,如今又要我回来再次录笔录,要把案子递交检查院,我想问一下因为我沒有肇事逃逸,积极相互配合解决,伤员也没提起诉讼我,如今交警队要我要去办取保后申,现在我是犯了哪些罪?

2020-04-18 14:5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或者家属,尽量弥补过错从而减轻责任。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 醉驾撞伤人,根据具体情节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征得受害者家属原谅是一个可以酌定从轻的情节。
    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赔偿,受害者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的具体责任而定。  
    1、醉驾驾驶员负全责,伤者的一切费用由醉驾驾驶员承担。  
    2、醉驾驾驶员分部分责任,伤者的一切费用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
    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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