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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2022-07-03 2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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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那么,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三)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四)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五)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

  二、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什么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遵从了财产所有人的心愿。遵照遗嘱继承,不会出现依法继承那种对于财产所有人来说虽然合法单不合理的情形。避免了法律纠纷。遗嘱直接规定了财产如何分配,其他人不得有异议。降低了继承成本。遗嘱继承,省掉了因为财产纷争,导致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不必要支出。

  三、遗嘱继承什么时候生效

  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

  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接受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在法律上属于遗赠,主张遗赠的时效是受遗赠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原始状态,没有人提起继承,也没有侵权行为出现,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随时可以提起遗产分割。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继承权公证的办理流程的全部内容。遗嘱的公证对于相应的遗嘱的法律效力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大家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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