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老人一方去世了,房产证名字是在世老人的,现在想做遗嘱公证,请问老人有多少的房产份额?
-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合法的遗嘱,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公民依据《
继承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合法的,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房产
遗嘱继承“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根据《律师见证遗嘱规则》第三条规定,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
此即“见证遗嘱”,是指律师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见证以律师的名义进行,经过律师见证的
遗嘱效力相当于
自书遗嘱,见证律师只能充当证人的身份,从法律属性上看,仍属于“私证”,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的。见证遗嘱与
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见证”在法律上仅有一般的证据效力,而“公证”则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有些公证文书还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有些公证证明则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 房管部门不办理过户继承人可向法院求助
-
该房屋应按照房产证上载明的份额分割,而不应均分。理由如下:首先,
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而不是法定财产制。
其次,房产证上载明的房产份额是房产登记机关依据夫妻双方的书面申请材料来办理的。故该记载的份额应视为夫妻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约定财产制。
只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而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双方对该房屋这一夫妻特定的财产已经有了事先约定。因为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房产登记机关是不可能注明房产份额。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自然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这就提醒我们:夫妻婚后购房如果注明了房产份额,那么就会按照房产份额分割,除非一方提出反证。而如果产权人记载于一方名下,则在双方事先没有明确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
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