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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全流程解析

2020-04-10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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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劳动仲裁后我们有很多种处理方式,其中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劳动仲裁,当然有些人可能此前没有申请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相关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委收取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会向当事人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一般会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仲裁委受理

  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符合下列条件是,仲裁委会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法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四)属于该仲裁委管辖范围。

  对不符合上述(一)、(二)、(三)规定之一的仲裁申请,仲裁委不予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不符合上述第(四)项规定的仲裁申请,仲裁委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仲裁。

  对仲裁委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事人进行举证

  (一)仲裁委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举证期限,并且会在《举证通知书》中写明,一般为10日或15日。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将承担证据不被采纳或被训诫的不利后果。如当事人举证困难的,可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类似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

  (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全流程解析

  4、开庭前准备

  (一)仲裁委将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会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能会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5、开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前,记录人员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开庭审理时,由仲裁员宣布开庭、案由和仲裁员、记录人员名单,核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开庭审理中,仲裁员会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主持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并进行调解。

  6、仲裁庭调解

  调解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

  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会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作出裁决

  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最长不应超过60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申请执行

  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9、提起诉讼

  除一裁终局的案件之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是先仲裁还是先诉讼

  1、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后进行民事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决定,之后才能提起诉讼: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然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权: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

  (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

  (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3、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

  为;

  (3)不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

  (5)不得吸烟。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做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全流程解析的相关内容,在上述内容中小编详细介绍了劳动仲裁的流程,大家可以提前熟悉一下,以后我们去申请劳动仲裁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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