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员工上岗都实行一个试用期,意在先试用一下,如果双方决定继续劳动关系就要增加工资,转为正式员工应有的待遇。试用期一般是一个月到三个月,但是有些企业要求延长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一般延长多久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试用期一般延长多久
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
试用期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它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因此,试用期过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若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权便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何时终止试用期,是求职者维权的关键所在。
试用期最长是不可以超过六个月的,如果试用期延长超过六个月了,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1]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试用期最长是不可以超过六个月的,如果试用期延长超过六个月了,可以追究法律责任。试用期一般延长多久,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